包雪梅、劉純鐸持有的,坐落在振興區(qū)六合街28號(hào)3單元805室的房屋所有權(quán)證(2014052012611號(hào))因保管不善遺失,聲明作廢。
聲明人:包雪梅、劉純鐸2025年0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