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失聲明
洪雨持有的,坐落在丹東市元寶區(qū)學(xué)院東街19-14號(hào)2單元203室的受理憑證(202405130200號(hào))因保管不善遺失,聲明作廢。
聲明人:洪雨2024年0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