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失聲明
榮紅香、杜金剛持有的,坐落在丹東市振安區(qū)臨江后街162號1002室的房屋所有權(quán)證(2009052204011號)因保管不善遺失,聲明作廢。
聲明人:榮紅香、杜金剛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