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失聲明
潘守正持有的,坐落在丹東市振興區(qū)江山街85號(hào)2單元307室的房屋所有權(quán)證(20160215005211號(hào))因保管不善遺失,聲明作廢。
聲明人:潘守正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