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失聲明
譚成俊、程淑英,因保管不善,將坐落在丹東市振興區(qū)工人村31號樓303室,房屋所有權(quán)證(證號:99121361號)遺失,聲明作廢。
特此聲明
聲明人:譚成俊、程淑英
2017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