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失聲明
李鑫,因保管不善,將坐落在振興區(qū)桃鐵路5號(hào)2單元504室,房屋所有權(quán)證(證號(hào):20161107004611號(hào))遺失,聲明作廢。
特此聲明
聲明人:李鑫
2017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