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失聲明
張萍曉、王玉恒,因保管不善,將坐落在元寶區(qū)解放后街3號1504室,房屋所有權(quán)證(證號:2012071706511)遺失,聲明作廢。
特此聲明
聲明人:張萍曉、王玉恒
2017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