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失聲明
劉振英,因保管不善,將坐落在振興區(qū)大眾南路7號(hào)1單元1002室,房屋所有權(quán)證(證號(hào):20090418053號(hào))遺失,聲明作廢。
特此聲明
聲明人:劉振英
2017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