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申請主體:當事人依法解除地役權合同的,應由供役地、需役地雙方當事人共同申請,其他情形可單方申請。
3.申請材料
(1)不動產登記申請書(資料來源:不動產登記大廳/不動產登記網(wǎng)上辦事大廳);
(2)申請人身份證明(資料來源:申請人);
(3)不動產登記證明(資料來源:申請人);
(4)供役地、需役地歸于同一人的,提交供役地、需役地歸于同一人的材料(資料來源:申請人);
(5)供役地或者需役地權利消滅的,提交相應材料(資料來源:申請人);
(6)人民法院、仲裁機構生效法律文書等導致地役權消滅的,提交人民法院、仲裁機構的生效法 律文書等材料(資料來源:申請人);
(7)依法解除地役權合同的,提交當事人解除地役權合同的協(xié)議(資料來源:申請人);
(8)需役地發(fā)生轉移,當事人拒絕一并申請地役權轉移登記的,提交拒絕辦理地役權轉移登記的 書面材料(資料來源:申請人)。
4.收費標準:不收費。
5.辦結時限:即時辦結。
6.辦理窗口:丹東市不動產登記和房屋交易大廳不動產綜合窗口
7.登記流程:咨詢領號→受理→審核登簿
8.咨詢電話:0415-2316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