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申請主體: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首次登記應由土地權屬來源材料上記載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人申請。
3.申請材料:
(1)不動產(chǎn)登記申請書(資料來源:不動產(chǎn)登記大廳/不動產(chǎn)登記網(wǎng)上辦事大廳);
(2)申請人身份證明(資料來源:申請人);
(3) 土地權屬來源材料,包括:以出讓方式取得的,提交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和繳納土地出讓價款的憑證等材料;以劃撥方式取得的,提交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劃撥決定書;以租賃方式取得的,提交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租賃合同和土地租金繳納憑證;以作價出資或者入股方式取得的,提交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作價出資或者入股批準文件 和其他相關材料;以授權經(jīng)營方式取得的,提交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授權經(jīng)營批準文件和其他相關材料(資料來源:申請人)。
(4)地籍調查表、宗地圖、宗地界址點坐標等地籍調查成果(資料來源:申請人);
(5) 依法應納稅的,提交完稅結果材料(資料來源:申請人)。
4.辦結時限:3小時。
5.收費標準:550元/件(小微企業(yè)免收登記費)。
6.辦理窗口: 丹東市不動產(chǎn)登記和房屋交易大廳不動產(chǎn)綜合窗口
7.登記流程:咨詢領號→受理繳費→審核登簿→領證(可郵寄)
8.咨詢電話:0415-2316501